氨分解炉安全操作规程
1、由液氨瓶把液氨注入蒸发器内,注意观察液面位置高低,使其保持在规定的高度范围内。
2、氨分解炉炉温应控制在800-850度,并应随时注意炉温变化情况,经常检查分解炉的流量、压力以及电器、仪表运转等是否正常,并半小时记录一次,核对使用氨分解气的各个热处理炉流量的大小是否正确,应保证气体的正常供应。
3、液氨输入蒸发器压力应控制在0.2-0.4Mpa,分解炉内压力控制在0.5Mpa左右。
4、遇到临时停电或电气故障,应密切注意氨分解炉炉温,当发现炉温下降到750度一下时,用气的退火炉应停止使用氨分解气体(此时可采用氢气瓶或氮气瓶的措施)
5、氨分解炉停炉时,应先关闭液氨,待蒸发器内液氨逐步蒸发完以后,再关闭电闸。
6、液氨瓶、氮气瓶或是氢气瓶在使用时注意不要全部用尽,应剩余少量气体。
7、氨分解设备的各种装置应定期检查。
8、氨分解房内如遇液氨大量溢出,操作人员必须戴上防毒面具(注意应先拉出去活性炭容器底部的橡胶塞)和防护服,再进行紧急处理(如关闭液氨瓶、堵塞漏气部位等)
9、操作人员如因氨气刺激而发生昏倒现象,应立即抢救并离开现场,同时必须用清水不断洗其眼部。